马哈拉施特拉邦收入部长Chandrashekhar Bawankule于2026年10月26日宣布,母公司将符合条件的可再生能源项目土地转让给其子公司时,相关土地转让费已获豁免。

马哈拉施特拉邦土地转让费豁免及适用范围

此项豁免取消了一项按土地市场价值25%计算的费用,土地市场价值依据现行基准价(ready reckoner rates)计算。此前,将为工业用途购置的土地进行转让时,须向地区征收官缴纳这笔费用。

可再生能源公司经常将土地转让给独立子公司,以获得银行贷款或吸引外国投资者。收入部门表示,这类内部转让此前也须缴纳该费用,从而增加了成本,并可能导致项目延期。

该部门表示,这一决定是在州内阁于8月18日通过决议后作出的,并遵照首席部长Devendra Fadnavis的指示实施。

豁免条件

要符合豁免条件,土地必须专门用于开发可再生能源项目。如果之后将土地用于住宅、商业或其他用途,或将其出售给第三方,豁免将立即取消。

在上述情况下,将追缴全部转让费,并加收利息。该部门表示,这项措施预计将减轻太阳能、风能及其他可再生能源项目的财务负担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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