蘇丹普爾一間特別法院於2026年10月26日宣布,拉胡爾·甘地在一宗2018年誹謗案中獲判無罪。此案涉及這位國大黨領袖對時任印度人民黨主席阿米特·沙阿所發表的評論。

拉胡爾·甘地在蘇丹普爾獲判無罪

甘地是人民院反對黨領袖,也是賴伯雷利選區議員,他出庭聆聽特別法院宣判。投訴人維賈伊·米什拉的律師桑托什·潘迪表示,甘地已獲判無罪。

國大黨工作人員在法院大樓外敲鼓並分發甜點慶祝。警方官員表示,蘇丹普爾已加強維安,尤其是法院周邊,為庭審做好準備。

投訴源於2018年集會

此案與甘地在2018年卡納塔克邦議會選舉前,於班加羅爾一場集會上發表的評論有關。米什拉是當地印度人民黨領袖,也是蘇丹普爾地區合作銀行前主席,他於2018年8月4日提出投訴。

甘地於2023年出庭並獲准保釋。判決原定於10月13日作出,之後改排至10月26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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